拐杖的选择
选择质量好、扶手牢固、高度可调试、拐头有防滑装置的轻便拐杖,通常铝合金制品最佳。
扶拐行走的原则与时机
下地时机最好掌握在骨痂形成期。此期局部疼痛消失,肿胀消退,软组织已修复,骨折断端已初步稳定,内外骨痂已开始形成,特别是经过几周的床上锻炼,肌肉收缩有力,当踝关节背伸时,患肢抬高足不发颤,即可以让病人开始离床扶拐练习步行。
扶拐的方法
拐杖的高度应根据病人的身高调适,一般高度是双手扶拐,拐顶距离腋窝5~10厘米,与肩同宽。
扶拐的步法
扶拐行走时站好姿势,使双足与双拐头呈等腰三角形,先迈患肢,足尖不可超越双拐头连线,站平稳后,双手撑拐同时健肢向前迈移30厘米,站稳后抬患肢,同时提拐向前移动同等距离,足与拐头同时落地,但足尖仍然落于双拐头连线内,如此逐步前移。在使用拐杖的过程中均要有亲属的监护,以克服随意性和盲目性。
弃拐
骨折愈合后应该及时弃拐。
但弃拐不宜过早,否则会导致骨折畸形甚至钢板弯曲或折断,影响康复,甚至需要再次手术。
部分病人对骨折愈合存有顾虑,不敢弃拐,时间久了,可以造成双下肢力不平衡而不利于患肢的康复。弃拐的原则是骨折部达到骨性愈合。